四川省室内装饰协会关于加强组织活动、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四川省室内装饰协会 川室协〔2020〕09号 四川省室内装饰协会 关于加强组织活动、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协会各下设机构: 新冠状病毒地蔓延对我国乃至世界经济以及人类的生活带来了巨大的影响。我国在党的正确领导下,疫情得到了有效的控制,防控工作及成绩得到世界的认可。但至今,疫情仍未完全控制,疫情防控,不可松懈,任重道远。 结合当前形势及疫情防控工作的需要,为保障协会在组织各项活动中,疫情防控工作不留死角,杜绝疫情蔓延,保障参会人员的健康及安全,协会决定,协会及各下设机构在组织活动时,必须按照以下要求严格执行,具体如下: 一、协会各机构在组织各项活动前,必须严格执行报备审核制度,凡以协会及下设机构名义组织的活动,必须全部报备审核。 二、活动申请机构及其第一负责人为该项活动疫情防控工作的主责人,对该项活动的疫情防控工作及结果承担全部责任。 三、活动负责机构必须针对本项活动的疫情防控工作制定具体的防控措施,严格防控流程,配备口罩(备用)、温度测量仪、专门的工作人员等。 四、活动现场,来宾进场,必须佩带口罩、测量体温,出示健康码、保留联系方式等。 五、活动报审部门:四川省室内装饰协会秘书处 李辅成 社会监督电话:028-86782133 特此通知 四川省室内装饰协会秘书处 2020年12月0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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